凡不能满足预期使用要求或规定要求的测量设备都是不合格测量设备。如果实验室发现不合格的测量设备,应停用并通过记录或其他方法作出不合格标识,以防止疏忽使用。同时还应分析产生不合格的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使测量过程重新受控。
一、不合格测量设备的判定
经过计量确认发现,不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测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要求的测量设备都应判为不合格测量设备。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测量设备受到损坏,不能正常工作。
(2)测量设备过载,造成计量性能变化。
(3)测量设备部分功能失效,如设备自动测量和自动显示功能失效。
(4)测量设备给出的测量结果不正确,甚至有明显的差错。
(5)由于测量设备操作错误,造成测量结果不正确。
(6)有封印要求的测量设备铅封受破坏或遭损坏。
(7)由于环境因素影响,如电磁干扰或灰尘影响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不能满足预期使用要求。
测量设备如发生以上情况,应判定为不合格测量设备。
二、不合格测量设备的控制程序
不合格测量设备的控制程序:标识、记录、隔离、评价、处置、通知。
1.标识
在现场发现不合格测量设备首先要贴上不合格标识,不合格测量设备的标识采用明显的红色标识。
2.记录
对发现的不合格测量设备应作详细记录,包括测量设备的名称、型号和编号,使用或安装地点以及不合格状况的详细描述。
3.隔离
不合格测量设备固定安装在生产设备上一时不能拆卸的应采取隔离措施,防止误用,或明显标明“暂停使用”。非固定安装的不合格测量设备应立即撤出,并采取隔离存放措施。
4.评价
对发现的不合格测量设备状况应由授权人员进行评价,特别是不合格测量设备对其检测产品质量是否造成负面影响。
5.处置
同时由授权人员对不合格测量设备作出处置决定。
6.通知
对不合格测量设备的处置决定应通知测量设备的使用人员。不合格测量设备对所检测的产品质量应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凡涉及产品安全性能的应通知生产部门、销售部门进行追溯或重新检查。
三、不合格测量设备的处置
不合格测量设备的控制程序中最重要的是不合格测量设备的处置,其措施包括:
1.修理
测量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磨损、故障、老化是一种自然规律,设备的修理完全必要,修理的基本手段是修复设备或更换配件。
2.调整
使用者需要自己调整的测量设备(如需要调零或调满的测量设备),在调整前和调整后均应进行校准,并记录其调整量,同时还要观察调整量是否显示过大,并进行必要的复核。
3.降级或限制使用
高准确度测量设备经过校准或检定达不到原有的准确度水平,但部分功能仍可以使用的,可根据该仪器准确度等级和使用范围,经批准降级或限制使用。
4.报废
校准后的测量设备指标达不到标准要求,不能满足检验工作的需要或因严重破损无法修复,或无修复意义,经批准,可作报废处理。
不合格测量设备经过修理、调整或改装后必须重新进行再次校准合格或满足预期使用要求后,才可重新投入使用。
四、不合格测量设备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纠正是指“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对现场发现的不合格测量设备可采取修理、调整、降级或限制使用、报废等处置措施。不仅要消除测量设备不合格,还要着重消除产生测量设备不合格的具体原因。发现不合格测量设备,特别是不合格测量设备影响到产品质量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环境管理等影响时,必须采取纠正措施。产生不合格测量设备的责任部门应根据收到的不合格报告,认真分析产生不合格测量设备的原因,可以从操作者、测量设备、环境影响和使用方法等方面分析产生不合格测量设备的主观和客观、内部或外部原因,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纠正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检查性。
采取纠正措施是为了防止不合格再发生,而采取预防措施是对尚未发生不合格测量设备而言的。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的区别在于要消除“潜在不合格”的原因而采取的措施。所谓“潜在不合格”是指目前尚未发生,但是以后可能发生的不合格。预防措施对凡是可能出现不合格测量设备的问题都是有效的。实验室应分析确定可能存在不合格测量设备的潜在原因,制定需要预防的措施。